HI~大家好!我是Happix!

迫不及待的想與你們見面,你們趕快把我這隻網路界C/P值最高的寵物帶回家啦~~ 我不僅可以讓你們開心,初登場就送大禮給各位!只要動動手帶我回家,就有機會抽中XBOX+KINECT、N3DSL等大禮!快帶我走吧!!!(閃動大眼睛)



活動注意事項

  1. 請確認註冊痞客邦官網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 痞客邦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補寄。
  2. 參加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  3. 參加者之參加內容,如不符合活動辦法之規範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  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  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6.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活動。
  7. 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,會員需自行負擔郵資。
  8. 活動之獎品以寄送的實物為準,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9. 萬一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
  10. 參加活動者,則視同願意將聯繫資料給予主辦單位聯繫得獎事宜。
  11. 活動贈品屬於機會中獎,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贈品之市值為新台幣 1,000 元以上時,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但不需繳交機會中獎稅金;當所得贈品市值為新台幣 20,000 元以上時,則需繳交 10%之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


我想把部落格搬來痞客邦,但是搬家好煩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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